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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今天才貼了家長太寵小孩,導致小孩不出去工作的文章,結果facebook又看到另一段文章如下!!

 

最近報導,有個留美碩士回國找工作時嫌東嫌西,一直以為自己條件好,工作會自動送上門。四年了,一直沒有找到工作,跟他同時回國交往九年的女朋友最近卻升到了副總經理,要跟他分手,於是他開車撞她,而且兩度掉頭再撞,一定要置她於死地。

 

 

這個案子最令人吃驚的是,兇手竟然把過錯怪到養育他的父母身上,認為是父母沒做好榜樣,提供優渥的生活使他失去奮鬥的意志。警察逮捕他時,從他車上搜出一封信,上面寫著:

「我最大問題是一直沒有辦法自立,32歲連自己都沒有辦法養活,這個家比人家差,你們做父母的責任很大,我們都還在讀書,你們就不努力工作了,子女有樣學樣,變得懶散、不積極,你們根本不應該買房子給我與弟弟,讓我們太早就不學會努力工作、、、」

先不說碩士生寫出來的文詞不通,孩子把自己好吃懶做的責任怪到父母頭上時,讓我們做父母的大吃一驚,心生警惕,要馬上檢討自己是否有豎立壞的榜樣。

 

看到這篇時,我心中又閃過最近姊跟我說的話

姊最近想出去工作,所以有工作就去上班了,不在乎薪水,她覺得有工作,有賺到錢最重要,而不是找到薪水多好的再來工作。

這種想法我們都知道,但這不是這篇的重點!!

 

重點是,他的小孩子一個才小學三年級,一個才剛升國中一年級,這樣子的年紀算很小,可是姊跟他的小孩說:「媽媽現在工作一個月差不多二萬多,雖然薪水很少,但是可以加減補貼生活。她的錢花在吃飯、上班加油錢、他們小孩的補習費、念書費,有的沒的,全告訴他的小孩,然後一個月算一算剩下的錢五千不到!!!」

 

這讓我覺得她的小孩,從小就可以知道媽媽賺錢幸苦、就會知道要惜服,不會亂去買東西。

而且,讓小孩知道,不要等到找到高薪再來工作,而是先求有工作,再求更好的工作。

還有一點,姊告訴我,她讓小孩提早獨立,因為她去工作了,不能像以前那樣子照顧好小孩,讓小孩早點學會照顧自己,餓了要自己會準備食物,不要都依靠別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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